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

居住区设计规范20181、 居住组团: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

文章插图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 ~3000 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
2、居住区用地(R):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3、住宅用地(R01):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

4、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

一般称公共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 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

5、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 等停放场地 。

6、居住区(级)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 。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

7、小区(级)路:

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

8、组团(级)路:

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

9、宅间小路:
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
城市居住区4级结构的划定标准城市居住区4级结构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来划分 。
1.适用范围从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扩展至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2.调整居住区分级控制方式与规模,统筹、整合、细化了居住区用地与建筑相关控制指标,优化了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的控制指标和设置规定 。3.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标准进行对接与协调 。删除了工程管线综合及竖向设计的有关技术内容 。简化了术语概念 。
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江苏省改建项目执行老规范还是新规范新老规范结合
扩建、改建的建筑原则上均应执行现行规范 。对于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对于改建,不改变原有的建筑功能和使用性质,不改变原有的建筑防火分区和建筑疏散系统以及疏散构件,不改变建筑的建筑面积,只是对建筑局部平面做出分隔调整的,可以视同室内装修,可按原建筑设计时所依据的防火规范进行设计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 。标准旨在适应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高标准支撑和引导我国城市建设、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2018年7月10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发布,标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用地与建筑、配套设备、道路、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