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解除取保是不是基本没事了


解除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解除取保是不是基本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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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是好事吗解除取保候审是否是好事,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金退了是不是就没事了取保候审到期并退还保证金,说明解除取保候审、没事了,彻底解放 。按照《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到期不能认定犯罪的,要解除取保候审 。所以,解除取保候审就是没事了 。解除取保候审以后要退还保证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取保候审期满,公安局通知解除退还保证金了,案子可以没事了吗,还可以民事讼诉?取保候审期满公安局通知解除退还保证金,案子是否可以终结可以根据以下两种情况来决定:
(一)解除取保候审并不表示案件了结,只是强制措施取消了,案件还要进入起诉、审判环节 。
(二)被害人如果不服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和进行民事赔偿 。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解除取保候审5年了没有动静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到期自动撤销 。如果距离被取保候审已经5年了,办案单位没有通知去结案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也没有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说明该案已经撤销了,取保候审也就随之撤销了 。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警方都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去解除取保候审,但是,由于有些人不知道解除取保候审有什么后果,以致没有积极配合办理或心存忧虑 。其实,无需太过担心,解除取保候审通常都是好事,应该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解除取保候审的两大后果自己要知道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通常只有两个,一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二是司法机关要变更强制措施 。而不同原因导致取保候审被解除的,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按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当期限届满时,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等司法机关,就会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前去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这时,就说明司法机关没有充分的证据资料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在其搜集到新证据、新线索之前,是不会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 。但是,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就一定没事了,只有收到公安机关的撤案通知书,才算真正没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若解除取保候审后,长时间仍没有收到销案通知书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投诉复议,尽可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