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运用归纳推理时容易犯的逻辑错误有什么?一,错误归因,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可能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两个事物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它们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 。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同样不能说明两个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
二,分类错误,我们将一个事物放入某个和它有某种共同点的一个大类中,以此来加深对事物的了解 。对事物进行错误的分类,例如把苹果当成橙子,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将事物归入错误的类别是因为我们最开始就没有正确认识分析事物的特征
论证错误类型有哪几种综合应用b类一共四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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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据不充分
逻辑漏洞的源头在证据,证据不足以支持论点,论据不足使得结论缺乏有力支撑,结论一般是准确的,但结论为真,缺少条件 。论据错误,如论据不相干、论据本身错误、预期论据、对比时数据孤立(不全)均属此类 。
推理不严密
逻辑漏洞在过程,论据正确(如论据错误,则归为论据不充分),结论可以为真,但推理并不一定的得出唯一的结果,存在其他结果的可能 。具体表现为:强加因果、以偏概全、类比不当、统计学谬误(平均数、百分数)、归因不当等 。
判断不准确
逻辑的错误点在结果,条件(论据)、推理(论证)均无错误,结论表达有误 。常见的如绝对化表述、因果矛盾(前后矛盾) 。
概念不明确
从论据、论证、到结论,没有保持概念的确定性,前后概念发生转移 。
15个常见的逻辑错误总结一个想拥有高效逻辑思维的人可能会认为:熟悉错误推理的方式是没有积极意义的,甚至会产生背道而驰的结论 。
正确推理无疑是第一位的,然而在学习推理的过程中,只有知道什么是错的,才能不犯相同的错误,并找到别人的逻辑漏洞 。
以下是15种常见逻辑错误,希望在生活中我们都能善于发现并避免
传统是已建立的处理事情的一种方式 。好的传统是值得继承并发扬光大的 。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传统可被视为一套日积月累的先例总和 。
“以前事情都是这样处理”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强制后来者遵循法的充分理由 。
到底采取什么方法完全取决于目前的实际情况 。如果不分析实际上是否值得就遵循习惯做事,我们就会成为习惯的奴隶 。
直观上,我们认为两个错误的命题可以得到一个正确的结论 。事实上,仍旧是两个错误的命题而已 。
我们所讨论的这个谬误,可以用如下最简单的方式表示:“因为___已经完成,所以现在应该做___ 。”
这个论证的推理有赖于如下假设:先例独立决定未来的行为 。实际上先例不能为未来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支持,“他们先做了,所以我们应该以牙还牙 。”
但是,如果他们所做的是错的,我们的行为就成了一种报复,双方都是错的也不能使这种行为立刻变成对的 。
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对某个特定事物秉持同一种观点是个有趣的心理学现象,但是没有将事物的真实与否考虑进去 。
大多数也不绝对代表着正确 。民主谬误是说,如果大多数人都认为命题X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可以就此得出结论说X是正确的 。
如果社会上大多数人认为白就是黑,黑就是白,这个社会就是黑白不分的 。
论证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论证中,我们要关注的是论证本身,而不是做出论证的人 。
如果一个人忽略论证本身而故意去攻击论证者,那么他就违反了这个原则 。
所谓的对人不对事,就是在与他人辩论时,通过向公众传达关于对手的与论证无关的信息,例如生活中的负面信息,以此来达到击败对手的目的 。
理想的论证是通过证据使人们认识到某些事物是真的 。一个真正的论证者只会运用推理本身的理性的力量 。
当然你也可以诉诸暴力而不是用推理来说服他人 。人们可以因为被强迫而做一些不愿去做的事情,但是他们不能被强迫去想一些他们不愿去想的事情 。
真相不能以强制的方式传播 。人们只有在自由思考的时候才能接受什么是真,也只有在独立判断的时候才能确定什么是真 。
专家是某个特定领域的权威 。在论证中,去向相关领域的专家请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但是在向专家请教时,一定要保持警惕 。
我们来看以下论证:
史密斯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
琼斯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
约翰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
所以,我们应该接受项目 A 。
让我们假设这三个教授都是项目 A 相关领域内真正的专家 。
可是我们更深入地想一下,没有任何一个教授告诉我们为什么他会认为项目 A 是好的 。教授们没有论证 。
这个项目会被接受仅仅是因为他们这么说 。但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应该是论证本身,而不是专家的话 。
我们通常希望用量化的数值来表示一个物体的“质”,因为数值可以直观地表达实际效益,但我们同时要注意它的局限性 。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根本没有质可以被量化,因为如果质可以完美地用量来表示,那么量和质之间界限的基础就将消失 。
很多重要的事物都不能定量衡量,例如爱、美丽、善良、公正、自由、和平等等 。
我们如何衡量它们?它们有多重?速度是多少?成本几角几分?试图将不需要量化的事物进行量化是对它们的亵渎 。
假设你的公司正在招聘一个重要职位,在浏览候选人资料时,你看到一个 X 学院的毕业生彼得,你知道 X 学院在这个领域声名狼藉,于是你立刻决定拒绝他进入下一轮面试 。
这个时刻,你已经产生了谬误 。
你所犯谬误的根源如下:知道一个来源是坏的,于是认定出于这个来源的所有事物都一定是坏的 。这并不必然成立 。
人类天生是分析性动物,喜欢分解事物,即使不在物理结构上,也会在精神上分解,以便完全了解它们 。
但是分解只能针对合成的事物,而且仅仅分解是不够的, 我们还要能把它们重新组合成整体 。
分析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知道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而是要弄清楚这些组成部分是如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最终组成一个整体的 。
用数学术语来说,就是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 。
如前所述,一个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的总和 。例如:
人的身体可以根据化学元素被分解,但是如果声称人的身体等同于一堆化学元素,那将是对最简单的推理的盲从,是向简化主义谬误屈服 。
这种谬误发生于我们选择性地只对整体的一部分加以关注之时 。例如:
当我们只把注意力放在一个人的缺点上,并因此认为我们已经完全了解这个人的本质时,这个谬误就正在发挥作用 。
如果人类天生是分析性动物,那么人类同时也天生是分类性动物 。
我们将一个事物放入某个和它有某种共同点的一个大类中,以此来加深对事物的了解 。
对事物进行错误的分类,例如把苹果当成橙子,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
将事物归入错误的类别是因为我们最开始就没有正确认识它们,而没有正确认识的原因是我们散漫的态度 。
我们讨论过几种意图使我们遗漏真正论点的谬误形式,它们通常以转移我们对目前事物注意力的方式发挥作用 。
正如我们在对人不对事谬误中所看到的,通过提供与论证毫无关系的爆炸性情感信息来攻击对手 。
混淆视听提供了这种策略的另一种样本:故意提出一些无关的情感信息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这种谬误有两个特点:
1.它直接诉诸情感,而不是推理;
2.它所提供的信息与所要进行的论证毫不相关 。
当不能对某个论证做出合理反应时,我们会用这种策略,假装这个问题不值得严肃对待,仅仅是个可以一笑而过的问题 。
使人们嘲笑某个论证是反对它的强有力的途径,但是这种方式对论证本身的价值没有任何影响 。
如果辩论者不能使听众嘲笑论证本身,他可能会试图将他的对手作为笑料,将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一些无关主题的事情上 。
例如,演讲中对手的口吃,等等,以此来回避他所不能取胜的辩题 。
英语中的进退两难来自于希腊语的两个单词,翻译过来就是“两种可能”的意思 。
生活中确实存在“或者”的情况,就是说,有且仅有两个选项可供我们选择 。
这种谬误试图对听众造成情况紧急的假象,强迫他们在假象制造者所给的选项中做出选择 。
当两个选项都没有特别的吸引力时,这种紧迫感的制造尤其重要 。
假设我给你两个选项A 和B 。我希望你选择A 。于是我说:“A确实不是个令人愉快的选择,但是唯一的可供选项B,将会更加糟糕 。你当然更不想那样 。”
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这种谬误,从拉丁语直接翻译过来就是“发生在其后,故因其所致” 。这种谬误源自粗心 。
在因果关系中,原因总是先于结果发生,所以大家会有“发生在结果之前的就是原因”的错觉 。
一个具有哲学思想倾向的原始人,有一天突然注意到,鸟儿总是在太阳升起之前歌唱 。
由此,他高兴地得出结论:是鸟儿的歌唱导致了每天都有日出 。他犯的就是以先后论因果谬误 。
事业单位考试论证错误类型(一)论题类错误
1. 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又叫混淆概念,是指在论证中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使用的逻辑错误,实际上是改变了概念的修饰语、适用范围、所指对象等具体内涵 。
Eg:买人参送老婆啦!(一种理解是你买人参送给老婆,另一种是买人参送你一个老婆)
2. 转移论题
转移论题,又叫偷换论题,是指在论证过程中违反同一律的要求,偏离正题而转向另一问题,从而转移人们对关键问题的注意力 。
从论据的角度来看,其谬误实质就是通过对与原论题相似或无关的另一论题的举证来转移或逃避对原论题的举证责任 。
Eg:老婆问你:“你为什么醉酒驾驶?”你:“5年前的同学从日本回来,一起喝了几杯” 。
分析:上文中老婆问的是“为什么醉酒驾驶”,你却将其转移为“为什么喝酒”,二者并非同一话题,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
(二)论证方式的错误
1.强加因果
强加因果,也叫嫁接因果、无关因果等,具体是指论据与结论之间毫无因果关系,却被论证者生拉硬拽在一起,即在明显不具有因果关系的现象之间强加或嫁接因果关系 。
Eg:我一坐到饭桌上吃饭,电脑就死机了,所以我一定是做错了什么 。
2.因果倒置
因果倒置是指认因为果或认果为因的谬误 。
Eg:所有中公教育的高管都拥有豪车 。因此,如果你想成为中公教育的高管,你最好有一辆豪车 。
分析:论据中“中公教育的高管”是“前提”,“拥有豪车”是“结果”,而结论中则把“有一辆豪车”当成了“前提”,犯了因果颠倒的错误 。
(三)论据类的错误
1.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包括举例不当和轻率概括 。举例不当是指所举的例子具有非典型性和偶然性,无法代表总体 。轻率概括是指样本太小,以少数的事例就轻率地归纳出普遍性的事例 。
Eg:我碰到的一个日本人是骗子,所以,日本人都是骗子 。
2.诉诸情感
【逻辑错误类型12种】诉诸情感是指在论证中不依靠有充分根据的论证,而仅利用激动的感情、煽动性的言词,去说服别人,使别人支持自己的论点 。诉诸情感的方式有多种,也可以说人有多少种情感,就会产生多少种利用它来作为依据的谬误 。常见的有诉诸怜悯、诉诸厌恶、诉诸仇恨、诉诸谄媚、诉诸荒谬、诉诸自然、诉诸新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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