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超载超限新规

新交通法超载超限有哪些规定一、超载超限新规定是什么

超载超限新规定对于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车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货车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但未达30%的,一次扣3分;具体的超限超载新规定如下:

1、货车超限施行新标准 。货车超限认定标准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 。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

2、对于尺寸超限以及重量超限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明确了处罚自由裁量权 。其中,尺寸超限的,按照超限程度分别处200元以下、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重量超限的,明确了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标准,载货越多,处罚力度越大 。

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 。在重量超限超载认定上,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确定的最大质量限值作为认定标准 。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继续沿用了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从18米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从2.5米调整为2.55米 。

二、私家车超载怎么处罚

按照新交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_)、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100元,记6分 。

也就是说,一辆普通的5座轿车,如果超载一人,便达到超载20%的标准,就会面临一次性扣6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

新交规对于超载超限做出了规定,对于超载超限的违法行为除了罚款还要被扣分,现在是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的长度从18米调成了18.1米,如果车辆超长了,也是要被罚的 。
2021年最新超载超限新规2021年最新超载超限新规如下:
1、三轴车货车辆限值25吨,四轴车货车辆限值31顿,没有改变的是两轴的车货车辆限值还是18吨,五轴的货车车辆限值还是43吨,六轴和六轴以上的车货车量限值不超过49吨;
2、牵引车驱动轴属于单轴不得超过46吨 。超过的罚款,超过但是为没有超过1吨给予警告,超过一吨罚款500,最高罚款3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治超新规定法律分析:在超载超限道路执法标准方面,统一车辆限载标准 。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在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方面,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加强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 。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

年最新超载超限新规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全面落实定点联合执法
(一)加快推进超限检测站标准化建设 。统筹规划、科学设置或优化公路超限检测站布局,原则上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设置一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货车流量小的地区,可适当放宽设置要求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安部门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报批) 在超限检测站前方设置货车检测通道和交通标志,安装电子抓拍系统,引导货车按序进站接受检测(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2021年9月底完成),并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市、县级公安部门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实施超限检测站标准化建设或改造,具备不停车称重检测和全业务上线办理条件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安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完成)
(二)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 。结合实践情况,优化本区域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模式,公示联合执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省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的,要共同商定驻站警力配置、勤务安排等事宜,公示联合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做好签到、移交等工作台账记录 。未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的,要共同建立通知、出勤、处理、反馈等协作机制,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称重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并通知公安部门及时到站依法处理 。(市、县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流程 。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附件1)检测货车装载情况,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监督其消除违法状态,并制作称重和卸载单 。公安部门依据称重和卸载单载明的超限超载比例,依法实施处理(工作流程见附件2) 。
(四)严格依法实施处理 。对电子抓拍系统采集的货车违反站前禁令标志、逃避进站接受检测等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公安部门要严格实施处罚和记分,并将处罚和记分信息及时反馈给同级交通运输部门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记分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
货车超限超载新规定2022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违法行为的,一次记6分;2.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违法行为的,一次记3分;3.货车载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4.货车载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5.货车载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6.货车载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新交通法超载超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
扩展资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
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调整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变更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需要绕行的,还应当标明绕行路线 。
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年最新超载超限新规】仪陇县人民政府-公路安全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