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二中高媛案真凶是谁截至2021年4月14日,张智超案的真凶仍未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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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0日上午,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一个月后,女孩的尸体在学校的一个男生厕所被发现 。临沭县公安局调查后认定,未满16周岁的高一学生张智超实施强奸并杀害 。
2006年3月,张智超因强奸罪被判处终身监禁 。
【临沭二中女生案真凶知乎】2011年,沉默了6年的张智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面中突然哭了出来,称自己被刑讯逼供,并要求母亲找律师为他申诉 。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 。
2020年1月13日,山东“张智超案”重新宣判,张智超、王光超无罪释放 。6月1日,张智超申请国家赔偿788.9万 。10月20日,张智超获得国家赔偿约332万 。
扩展数据
2021年1月2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原名)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代理律师的意见 。经多次协商,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
张志超案真凶是谁截止到2021年4月14日,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到 。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 。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 。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 。
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 。
2020年1月13日,山东“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6月1日,张志超申请788.9万国家赔偿 。10月20日,张志超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
扩展资料
2021年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
-张志超
-张志超案
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截至2021年2月19日,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出,只是宣布张志超无罪释放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怀江、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2005年1月10日6时许,被害人高某与同学王某某从高某家中离开 。6时15分左右,二人进入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分手后,高某失踪 。同年2月11日14时04分,临沭县公安局接临沭县第二中学教师于某某报警称,在主教学楼三层西侧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高某尸体 。
经鉴定,高某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 。
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 。宣判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 。审判长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
扩展资料:
张志超系临沂市临沭县人,1989年5月生,案发前系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 。2005年1月10日,临沭二中分校一间男生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经过该校部分学生的证词,临沭警方认定时年16岁的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张志超被临沭警方带走调查,随后被刑拘、批捕 。
2006年3月,张志超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其同学王广超因“虚假证言、包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王广超也被改判无罪 。一审判决下达后,张志超并未提出上诉 。直至五年后的2011年,他在一次与母亲马玉萍的会见中让母亲请律师申诉 。
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将其申诉驳回 。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又以“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为由,再一次驳回申诉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此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 。
随后,该案历经6次延期,于2019年12月5日在淄博中院开庭,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当庭建议改判张志超与王广超无罪 。
人民网-无罪!山东“张志超案”13年后再审宣判
人民网-张志超“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
顾芸案的真凶抓住了么顾芸案的真凶官方未公布 。高一女生顾芸被发现惨死在学校洗漱室内,其中更是发现其在去世前遭受到了侵犯 。而之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对准了顾芸的同学同样是高一一年级的张志超,在警察局张志超“承认”了强奸顾芸的事实,之后张志超被判出无期徒刑,青春年少的他就这样入狱了 。一直到2015年,根据最高法的指令,山东高院对张志超“强奸杀人罪”进行了重新审理,最后认定张志超无罪并且当庭释放 。
1996年南大女生刁爱青碎尸案的真凶是谁个人看法 。
第一.凶手心理素质极高 。能够在杀了人的情况下碎尸,这绝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不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完成碎尸,和送到闹市的 。
第二.凶手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 。若是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是不会这么细致的切块,也不会有这么高明的作案手法 。
第三.凶手不会是一个人 。要在短短的时间内完成一大堆事情,一个人是完成不了的,肯定会有同伙负责,而且分工明确 。
第四.室友 。室友都是城里人,对于新来的乡下人肯定会排挤,而且最近室友看室友不爽的就杀了的也不是没有 。还有,他们太镇定,越是镇定,就让人怀疑 。
第五.杀人动机 。也许是为了一种变态的艺术美,但这种说法有缺陷 。一般都是好看的人来做艺术,而刁呢?她有什么,颜值一般,甚至可以说是假小子 。也许是仇杀,但,她在学校没有招惹过任何人 。仇富,她可没有钱 。那么,就是为了一时的快感 。为了慰藉自己的心,才会有这种感觉,那么,凶手就应该是表面斯斯文文的人,而内心却是属于残暴野兽 。
第六.有可能是有权有势的人,这里的有权有势,是指军方,或者警部高层 。可能凶手早就查到了,却被上面压下来,军方的可能性最大,如此有素质的手法,会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猜测,以上观点不要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