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案真凶是谁截止到2021年4月14日 , 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到 。
【张志超案真正作案人是那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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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0日清晨 , 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 。一个月后 , 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 。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 , 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 。
2006年3月 , 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
2011年 , 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 , 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 , 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
2018年1月 ,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 。
2020年1月13日 , 山东“张志超案”再审宣判 , 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6月1日 , 张志超申请788.9万国家赔偿 。10月20日 , 张志超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
扩展资料
2021年1月26日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 , 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 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 , 双方进行多次协商 , 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 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
-张志超
-张志超案
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2005年2月11日 , 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区宿舍部清洁工李振梅(男 , 五十多岁)在打扫教学楼三楼一间洗漱间时 , 发现一具女尸 , 遂报警 。经公安确认 , 该女尸为该校高一学生高婷(化名) 。临沭县公安局经调查认为 , 该校高一学生张智超强奸杀人 。2月13日凌晨 , 张智超在家中被警方带走 。当日 , 他被刑事拘留 。26日 , 他被逮捕 。张智超不满16岁 。
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截至2021年2月19日 , 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出 , 只是宣布张志超无罪释放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 , 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怀江、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 , 2005年1月10日6时许 , 被害人高某与同学王某某从高某家中离开 。6时15分左右 , 二人进入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分手后 , 高某失踪 。同年2月11日14时04分 , 临沭县公安局接临沭县第二中学教师于某某报警称 , 在主教学楼三层西侧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高某尸体 。
经鉴定 , 高某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 ,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 , 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 。
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 , 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 。宣判后 , 张志超被当庭释放 。审判长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
扩展资料:
张志超系临沂市临沭县人 , 1989年5月生 , 案发前系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 。2005年1月10日 , 临沭二中分校一间男生厕所内 , 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经过该校部分学生的证词 , 临沭警方认定时年16岁的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 后张志超被临沭警方带走调查 , 随后被刑拘、批捕 。
2006年3月 , 张志超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其同学王广超因“虚假证言、包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王广超也被改判无罪 。一审判决下达后 , 张志超并未提出上诉 。直至五年后的2011年 , 他在一次与母亲马玉萍的会见中让母亲请律师申诉 。
2012年3月19日 , 临沂中院将其申诉驳回 。2012年11月12日 , 山东高院又以“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为由 , 再一次驳回申诉 。2017年11月16日 , 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作出再审决定 , 认为此案事实不清 , 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 指令山东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 。
随后 , 该案历经6次延期 , 于2019年12月5日在淄博中院开庭 , 庭审中 , 出庭检察官当庭建议改判张志超与王广超无罪 。
人民网-无罪!山东“张志超案”13年后再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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