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

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人民法院在调解离婚案件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 。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

离婚调解是怎么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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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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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调解的过程是什么离婚诉讼调解的过程是1、调解动员 。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调解流程【法律分析】
关于法院离婚调解的过程,有以下三个阶段:1、诉前调解: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法院会在45天内通知能否成功立案 。并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过程中,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 。2、庭前调解: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 。3、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先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 。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调解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法院调解的程序:调解的开始 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 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 诉讼 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 证人 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 。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 。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 代理 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调解的结束就是整个调解过程中的最后一个步骤 。无论调解的结果是怎样的,法院调解人员都不能私自干涉 。这里要说明的是,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 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 。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一般在 诉讼离婚 中进行调解的可能出现三个结果,调解夫妻和好、调解 离婚 以及调解失败 。通常只有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那么法官才能按照实际的情况,同时在法律的规定下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当然此时也不是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而这点也是大家需要重点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