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这次简单介绍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详情,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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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法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4、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小微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法律主观: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小微型企业可以得到哪些税收优惠
一、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提醒1: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中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
也就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
同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提醒2:
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费也相应地减免了 。
提醒3:
小微企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只缴纳城建税 。
注意:这项减免三个附加税费的优惠政策不仅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
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
三、年所得不超5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提醒:
对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
四、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
提醒1:
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提醒2:
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
五、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到75%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
注意: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变,只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了扣除比例 。
以上就是小微型企业可以得到哪些税收优惠的介绍 。目前,对小微企业的认定口径有三个,分别是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口径的“小微企业”和其他口径的小微企业 。
法律客观: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
小微企业优惠税政策最新小微企业优惠税政策具体体现为:
1、对月销售额在二万至三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免征这些企业的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具体体现为:
1、农、林、牧、渔业;
2、工业;
3、建筑业;
4、批发业;
5、零售业;
6、交通运输业;
7、仓储业;
8、邮政业;
9、住宿业;
10、餐饮业;
11、信息传输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综上所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
【法律依据】: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第一条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
第二条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
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国家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也更加重视,给予了他们在纳税方面的优惠,具体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相关规定可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在本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小微企业的减税类型
国家税务总局从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三个方面梳理了国家的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政策 。
1.减免税费负担:如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减免应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优惠、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暂免等优惠
2.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如金融机构、小型贷款公司、涉农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印花税的减征免征等等优惠
3.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如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残疾人等群体在创业时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即征即退等优惠